小微企业社保疫情_可限期6个月缓缴社保 河南人社厅出台10条举措为中小微企业减负稳岗

大河网讯(记者刘晓明)2月18日,大河网讯记者从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获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近日下发了《关于支持中小微企业减轻负担、稳定就业岗位应对疫情影响的通知》,提出了帮助企业渡过难关、稳定就业岗位的10项具体措施

安全有序组织复工了解返乡农民工的情况、重返工作岗位的意愿、健康监测等。加强与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等地的联系,收集和发布各地返乡时间和要求信息,引导农民工有序出行。对于一定数量的外来务工人员,要做好输入地与用工企业之间的联系和协调,采用输出地包车运输、输入地运输或企业运输的方式,实现“出入车门、出入车门”,降低疫情传播的风险。积极引导本地企业、扶贫车间、农民合作社等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的农民工就近就地就业

全力保障重点企业就业为保证防疫、公用事业运行、人民生活需要以及其他涉及国计民生的企业和重大项目,指定专人负责联系。通过局部挖潜、调剂余缺、组织试用期等方式。,支持生产企业复工和恢复生产。对于当地难以满足的,在满足防疫要求的前提下,协助企业进行有针对性的跨区域招聘。

加强网上招聘服务依托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实施网上春风“就业服务不关网上招聘不停”活动,收集和发布企业就业需求信息和员工求职信息,促进企业与求职者有效对接。充分发挥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作用,大力开展网上人力资源服务对各类就业人员服务机构和职业中介机构免费为符合条件的求职者介绍到河南省工作的,可按规定给予就业和创业服务补贴(岗位介绍补贴)。

延期缴纳社会保险费在疫情期间,允许中小微型企业延期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延期期限暂定为6个月(从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缓缴期不含滞纳金,参保人员享受正常待遇,不影响个人权益记录。

延伸社会保险业务因疫情影响,参保中小企业未能及时申请保险登记,但在疫情结束后3个月内补办的对于因疫情影响未能及时办理退休手续的,经审核后,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下月起补发养老金

返还失业保险费对于受疫情影响、暂时生产经营困难且有望恢复的中小微型企业,失业保险应急后稳定政策将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中小微型企业的失业保险政策将放宽到裁员率不超过5.5%。对于参保职工人数在30人以下的企业,裁员比例将放宽至不超过企业职工总数的20%。对于受疫情影响但坚持不裁员或裁员的参保企业,可退还上一年度实际缴纳的失业保险费的50%。

实施就业稳定就业补贴对受疫情影响、暂时面临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微型企业,优先考虑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和在职培训补贴。对在防疫期间开始生产和发放急需的防疫物资的企业,如吸收登记失业人员半年以上或失业大学毕业生离校两年以上,并按规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可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就业补贴。

企业稳定劳动关系鼓励受疫情影响暂时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微型企业通过调整工资、轮岗、缩短工作时间等方式保持劳动关系。与员工达成共识后,以免裁员或尽可能减少员工。

增加对风险担保贷款的支持因疫情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中小微型企业在申请风险担保贷款时将得到优先支持。因疫情难以偿还贷款的借款人可申请延期还款,延期还款原则上不超过1年

积极推进网上就业和创业培训受疫情影响的困难企业组织员工开展项目培训,当地财政部门先支付50%的培训补贴资金。大力开展“互联网加”创业培训,将“互联网加”创业培训纳入职业培训补贴范围“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纳入政策补贴范围,依托“河南终身职业培训服务平台”等开展网上职业技能培训,培训成绩纳入理论知识学分。疫情结束后,将适时组织线下实训,通过分类考试后,将获得培训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

小微企业社保疫情

大家都在看

相关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