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部的有关规定,企业因疫情暂停生产和停工,暂停生产和停工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工资;工资支付期限超过一年,劳动者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按照当地有关规定支付生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