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分类指导、分类落实”的要求, 根据《辽宁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性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令》(第6号)和《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全力防控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决定》,结合沈阳市实际情况和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研究决定,我市实施了不同地区、不同层次的准确防控,协调疫情防控和恢复经济社会秩序。订单如下:
1。区县(市)单位应当实施差异化防控策略
。各区县(市)应主动根据疫情准确落实政策,根据对人口发病情况的综合分析判断,科学划分疫情风险等级,明确分类防控策略,做好差异化防控工作,确保运输畅通,促进工作和劳动有序恢复,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对划定的小管制单位,辖区内的城乡社区、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应当按要求落实相关防控措施
2、准确防控不同地区、不同等级,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在深入了解新皇冠肺炎疾病、疫情传播范围和严重程度以及对社会生产生活影响的基础上,将全市划分为以区县(市)为单位的低风险、中风险和高风险区,并针对不同地区采取有针对性的策略和措施
(1)低风险区域实施“防止外来进口”战略,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一是按照属地原则,按照《肺炎机制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社区防控的通知》([2020年第5号)的要求,组织城乡社区、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在各自辖区内实施综合防控措施,做好环境卫生整治和疾病预防知识普及工作。二是加强医疗机构发热门诊病人的识别、发现和报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及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触者跟踪管理第三,要利用大数据等手段,加强对疫情严重、风险高的地区人员流入的跟踪管理,开展健康监测和服务。四要保证交通运输、城乡公共交通的正常运行,不得封闭道路、社区、村庄、集贸市场,保证人员正常出行和生产生活资料的正常流通第五,要全面恢复生产和工作,积极帮助企业解决就业、原材料、资金、设备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企业应做好通风、消毒、温度检测等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员工做好个人防护工作第六,取消不合理的限制,不为企业复工复产设置条件,不采用审批备案的方式拖延开工。
(2)风险区域我们将实施“防止外来进口、防止内部扩散”战略,尽快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一是在低危地区采取多种措施的基础上,做好发热门诊、定点医院、集中隔离医疗观察点(点)和医务人员、病床、医疗用品等准备工作。,对接近病例者应进行全面调查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于新发现的确诊病例,要以病例发现、流行病学调查和疫情分析为线索,根据生产和生活接触的空间和人员范围,合理确定防控管理的场所和人员,落实有针对性的防控措施。第二,针对低风险地区,对无确诊病例的街道、乡镇和城乡社区采取防控措施。第三,在严格采取必要的防控措施的同时,要确保交通、城乡公共交通的正常运行,人员的正常出行和生产生活资料的正常流通。第四,根据防疫工作的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复工复产,组织职工有序复工,使防疫工作与企业复工复产同步进行。五要落实企业防疫责任,做好通风、消毒、体温检测等防控工作,为员工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采取分区作业、分散就餐等方式有效降低人员集中度第六,协调和加强本地区医用材料的生产、配置和储存。
(3)高风险区域实施“内部防扩散、外部防出口、严格控制”战略,根据疫情情况逐步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3、相关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各部门要坚持“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控、落实政策”的原则,坚持依法防控,做好各级防控工作,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维护社会稳定。我们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做好防疫工作,畅通人流和物流,延续产业链、供应链和资金链,最大限度地减少对企业生产和群众生活的影响。坚决纠正有偏见和极端的做法,不搞比较,不搞“一刀切”的做法,不搞层层加码,不搞简化一旦关闭,一旦停止
(2)及时调整风险领域列表市防疫指挥部将根据相关规定要求,动态调整全市低风险、中风险、高风险区域名单,落实分区分级控制要求。
(3)做好运输相关工作各地区、各部门要确保运输网络畅通,确保运输企业和员工的防护用品供应,维护客流和物流运行秩序运输企业要认真落实防疫和控制措施,恢复经济和社会秩序的要求
(4)科学评估与判断各地区要科学评估返岗、返岗带来的潜在流动性和聚集性风险,根据本地区风险水平及时调整防控策略,进一步增强防控措施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尽最大努力将疫情影响降至最低,维护我市经济稳定运行和社会和谐稳定。
沈阳市肺炎防治指挥部新型冠状病毒
2年2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