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分区分级新冠肺炎_徽县:关于落实新冠肺炎分区分级防控撤销交通检疫点的通知

原标题:《关于实施新皇冠肺炎防治区划和撤销交通检疫点的通知》

《关于实施新皇冠肺炎防治区划和撤销交通检疫点的通知》

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 根据《关于实施新皇冠肺炎区分类防控进一步规范交通检疫点设置的通知》(赣交检疫[〔2020〕25号)和《关于实施新皇冠肺炎区分类防控取消交通检疫点的通知》(陇交发[〔2020〕21号)精神,为进一步落实低风险地区疫情控制措施,确保全县交通运输畅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 . 县城内所有道路(包括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县道、乡道、村道)和进出县城的道路不得设置各种交通检疫点(不包括社区和社区),不得劝退或禁止车辆通行,不得封闭妨碍交通,保证交通畅通交警、交通综合执法大队、交通管理等部门已经转向正常执法。二是进一步做好火车站、汽车站检疫工作,全面推广健康出行码,优化实名制出行码系统使用流程,做好旅客测温和疫情检测工作,加强车站和车辆消毒通风,牢牢把握交通检疫防控线,切断疫情传播渠道三、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县防疫控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结合交通检疫点撤销后的防疫控制需要,强化网格化管理措施,紧密编织基层防疫控制体系,继续加强城市社区、企事业单位、行政村和合作社网格化、动态化管理,使进社区进屋人员的检疫不遗漏,促进县域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四、以上措施将从即日起实施,所有道路和城市道路检疫点应立即撤销,最迟于2月23日12时前完成兹通知

辉县新型冠状病毒防疫与联合控制领导小组办公室2020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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