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前,防疫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但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嘉峪关市人民法院坚持依法防控疫情,促进依法办案稳定,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以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帮助尽快打赢疫情防控战。2月24日上午,法院通过“云室”网络审判系统进行了“不”的审判。
原告王向嘉峪关市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责令被告周依法立即偿还贷款本金3万元及利息3.33万元,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王说他和周是多年的邻居。2016年10月13日,被告因现金流困难向原告申请贷款。出于善意,原告借给被告3万元存款。被告出具借据,说明王以现金借款3万元,月利率900元。被告周自收到现金贷款后,既未向原告支付利息,也未按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本金。在原告多次提出要求后,被告迄今一直支支吾吾,拒绝付款。由于疫情的爆发,为了有效保护法院工作人员和诉讼参与人的健康,及时有效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充分做好开庭前准备的基础上,今天的网上视频庭审如期举行。

嘉峪关市人民法院充分利用“智慧法院”的建设成果,在疫情防控期间疏通诉讼服务渠道,实现“两手抓,不输平衡”的目标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坚守岗位,向来院人员宣传防疫知识,引导当事人通过网上和邮寄方式提交诉讼材料或通过12368诉讼服务热线咨询,积极推广网上立案、网上庭审等创新司法服务方式。截至2月24日,嘉峪关市人民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501件,审查结案429件,结案率28.6%,高于省级法院平均结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