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理市非法征用防疫口罩是指大理市卫生局等部门从瑞丽市向重庆等地紧急征用防疫口罩。当重庆方面发函索要这些面具时,它回应说“面具已经分发和使用,无法找回”可以说,这种征用违反了理性和法律原则,预计责任人将被追究责任。这也突出表明,只有依法防控,才能稳步推进防疫工作。乱动会破坏大局,给防疫工作增添混乱。
应该说,这次事件中相关部门的责任并不轻,超出了公众的预期。这种问责方式使大理州和大理市的相关决策者感受到依法防控的重要性和随意违法行为的严重后果。重要的是要知道,预防和控制疫情并非没有法律依据。我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事件应对法》明确规定了疫情防控中的隔离措施和征用方法。相关部门可以按照法律赋予的权限和程序运作。
只有各地各部门严格依法办事,防疫工作才能有条不紊地进行,防疫措施和措施才不会被部门利益和地方利益所扭曲或阻挠。如果法律法规可以忽略,防治措施可以随意出台,不同地方的措施又大不相同,相互制约,显然会造成混乱,妨碍防治工作的开展。
以大理非法征用防疫口罩为例。如果其他地方纷纷效仿这种做法,通过物流运输到各地的防疫物资可能永远无法到达货物,而是被路过的地方随意“拦截”。在推进法治社会进程的背景下,没有法律就没有人能胡作非为,政府部门更应该依法行政。疫情防控不是“过家家”。防治措施的出台和实施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如果一个人仅仅因为预防和控制这一流行病而任意行动,肆意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只会降低公众对这一流行病的预防和控制措施的认识和合作,从而拖延这一流行病的预防和控制。
“吃得越多,越要坚持依法防控”。防控措施可以是“硬核”,但操作方法不应野蛮。只有依法防控,防疫工作才能有序开展,稳步推进。非法征用防疫口罩是底线,依法防控是底线。不符合法治的预防和控制措施最终将被放弃。只有坚持依法防控,防控工作才能经得起检查和检查,取得实效。
卡通/陈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