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通知,根据急救用品可批准后交付的原则,明确一次性医用口罩、手术口罩、防护口罩和一次性防疫防护服等医疗用品。生产企业具备生产条件,试生产样品合格。它们可以向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符合要求的可以投放市场,从而缓解我省防疫和控制用品的短缺,特别是防护医疗器械的严重短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