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疫情处罚_不登记、不上报?莱芜区一房东被治安处罚

为进一步规范村民防控管理,协调疫情防控和出行便利,有序推进正常生活秩序的恢复,济南市公安局莱芜区分局严格执行各项防控规定,全面开展疫情防控调查登记,依法查处工作中发现的违法线索2月25日,花园派出所对一名未依法履行出租房屋管理主要责任的房主实施治安处罚。

关于疫情处罚

2年25日,莱芜区公安局花园派出所在疫情登记和调查过程中发现,有两个外地来的人在辖区内的一个单位租了一间平房,而且这两人最近已搬出市区,并有返回的迹象。然而,业主王某华并未按照相关规定主动向当地村或派出所报告租赁情况。随后,警方传唤王谋华到派出所,并依法处以200元罚款。与此同时,他们对他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宣传了防疫和控制期间规定的要求。

随着城市工作和劳动力的恢复,大量农民工正在回归经济。规范村庄防控管理,协调疫情防控同样重要。警方警告,所有用人单位、出租业主、房屋中介机构和外来流动人口应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流动人口登记工作。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和社区做好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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