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视频连接站点
经过调查,2月10日16: 00左右,广东省广水市杨寨镇一个村庄的村民于牟某带着他的妻子马牟某从家里开车经过原107国道到街上买盐。回家时,
通过镇上一家超市门口附近的防疫卡点,被服务员朱某拦住。于某强行“破例”将朱某推倒,朱某受伤。
已被广水市公安局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朱的身体伤害构成轻伤。在
199听证会现场,公诉人首先出示了案件事实和公安机关移送确认的相关证据,并听取了余某的意见和公安机关办案人员的处理意见。随后,检察机关根据上述意见对本案争议点进行了总结,即犯罪嫌疑人余某是否主观上有妨害公务的意图,是否有逮捕的必要,NPC代表、人民监督员和媒体代表纷纷发表意见。
△省人大代表叶兴梅

△人民监督员冯

△人民监督员

△媒体代表伊森
检察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于已
+知道被害人朱是依法执行职务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但仍违反有关规定,以暴力蹭车方式妨碍被害人进行防疫工作,造成人身损害后果的。他的行为被怀疑违反公共服务。
参与人对于牟某犯罪意图及是否需要逮捕的意见与检察机关的审查意见高度一致。
代表表示,在疫情严重和市防疫指挥部下达严格指令的背景下,于某拒绝执行命令,阻碍防控工作,后果严重,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严重,同意以扰乱公共服务罪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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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我院以“互联网+检察”的办案模式应对疫情的一次成功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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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水市人民检察院党委书记、检察长曹永胜表示,在疫情防控最活跃的关键阶段,充分释放“互联网加检察院”的势能,严格、快速地运用“零接触”和“距离”处理疫情,既保障了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又消除了侦查人员和参与者之间交叉感染的风险,节约了司法资源。作者
,金鑫于清
图,曹顺斌
编者,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