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确诊新型肺炎病例_内蒙古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城乡环境整治工作的通知

为有效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进一步加强城乡环境整治工作,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战争,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切实做好城乡供水安全监管工作

加强城市饮用水源监管,防止生活污水,特别是医疗污水污染饮用水源在疫情防控期间,在饮用水水源常规监测的基础上,加强对余氯、生物毒性等疫情防控特征指标的监测,并加密监测,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措施。加强农村牧区水源、机电井、重点水库等水源的健康安全保护,及时消除污染和安全隐患,确保水源周围无污水、垃圾等污染源。加强对供水企业的监管,做好水厂生产区的防疫工作,加强原水、工艺水和厂用水的检测加强管网水的管理,增加给水管网盲管和死管排水的频率,确保工厂和管网供水余氯含量符合国家标准。加强城镇二次供水管理,加强监测、消毒等措施,确保二次供水水质安全监督和指导供水企业加强对供水厂房结构、建筑物、设施设备、配水管网和配水设施的维护和维修,确保不间断连续供水。(各级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水利和供水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进一步规范城乡污水处理管理

加强医疗污水收集、污染控制设施运行、污染物排放监管疫情发生地应加强对医疗机构排放污水的监管,督促和指导相关医疗机构分类收集和处理污水,隔离区应引导其排放的粪便和污水进行必要的消毒灭菌。没有医疗污水处理设施的医疗机构应当通过水箱、箱、池等临时进行应急收集和消毒处理。医疗机构储存的冲洗液应当排入医疗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消毒严禁排放未经消毒处理或处理不合格的医疗污水加强城乡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监管,确保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和达标排放农村牧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参照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监管,无处理设施的要加强收集和处置监管,全面消除环境风险监督和指导污水处理厂加强消毒工作,加强对进出水中粪大肠菌群的监测,密切关注进水水质余氯指标的变化,及时采取措施避免影响生化处理装置的正常运行,确保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和出水达标(各级生态环境、卫生、住房、城乡建设、水利、供水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统筹实施城乡环境整治措施

(一)加强城市生活垃圾的收集和运输各地区要严格规范生活垃圾的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置,进一步加强环境卫生监管。指导和监督环境卫生单位增加城市居民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车站和机场、农贸市场、商业区等人员密集场所、重点区域的生活垃圾收运管理和收运频次,加强口罩、手套等特殊有害废弃物的专项收运和处理工作,严禁将未经消毒的医疗垃圾混入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加大城市垃圾桶、转运站、垃圾运输车辆和垃圾处理区的消毒频率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多派人员与社区合作,做好居民区特殊有害废弃物的运送、收集和运输管理工作,增加居民区公共区域的清洁消毒频率,清理卫生死角,增加垃圾清运频率,确保日常清洁,确保居民区环境整洁有序。城市平房区和无物业管理的住宅区,要进一步完善垃圾和污水等临时贮存设施,及时清洗消毒和防疫,有效阻断疫情蔓延(各级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执法等部门分工负责)

(2)加强医疗废物分类处理加强对感染性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分类贮存和分类运输的监管监督和指导医疗机构指派专人管理新冠状病毒流行期间产生的肺炎感染医疗废物,并及时消毒,分别收集运输,优先处理。医疗机构的存放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转运和处置单位的临时存放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医疗废物应当由医疗废物运输专用车辆或者根据医疗废物运输车辆的要求需要临时改装的车辆运输。运输前应确定运输路线,并落实交接要求。运输过程中,应尽可能避开人口密集区和高峰时间。处置单位必须设立医疗废物处置隔离区(各级生态环境、卫生、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和执法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大力改善农村牧区生活环境进一步推进“三清一改”工作,引导和督促农牧民自觉清理房屋前室和房屋内外。我们不会倾倒生活垃圾和污水,丢弃口罩,堆木柴和农具,随地吐痰和大便。实施“门前三包”制度,提高垃圾清运能力,积极采取密闭运输措施,防止散落现象积极引导农牧民加强畜禽养殖管理,及时清理畜禽粪便,避免直接接触畜禽、野生动物及其排泄物和分泌物,降低疾病传播风险(各县人民政府负责)

(4)保持城乡公厕清洁清洁人员应每天彻底清洗一次城镇公厕,喷洒消毒剂两次,并随时对厕所、水龙头、门把手等关键部位和清洁工具进行消毒。加强农村牧区厕所粪便处理的管理和控制,增加清洗消毒频率,减少粪便的潜在传播(各级农牧、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充分发挥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的组织优势,继续开展春季爱国卫生运动在城乡社区、农村牧区、市场、运输站等重点地区和场所开展环境卫生改善、病媒生物控制、防疫和健康教育。降低传染病在环境中传播的风险。各级卫生城镇要带头防治传染病,改善城乡环境卫生,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各级爱卫会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要加强对农村牧区环卫工人、给排水设施操作人员、物业管理人员和相关操作人员的安全防护宣传教育,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提供必要的口罩、护目镜、防护服、手套、消毒剂等材料,确保工作人员自身的安全(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年2月7日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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