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社区(村)、社区基层防控工作,有效阻断疫情蔓延,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战争经市指挥部研究决定,现将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1。继续严格执行黄石市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指挥部通知(第20号、第25号)的有关要求,毫不松懈地巩固早期防控成果。在此基础上,各地可根据疫情发展情况,适时升级对本地区街道(乡镇)、社区(村)、住宅小区(自然海湾)等单位的控制,对疫情严重的重点部位实行全封闭控制。
2、深入宣传新皇冠肺炎防控知识,及时通报本地区疫情,进一步提高公民自我防疫、家庭防控的意识和主动性引导公民少外出、不聚集、不随意走动,营造良好的群防群治氛围,密切依靠群众,筑起坚实的防疫人民防线。
3。对拒不服从劝阻和违反各种控制措施的行为,要从严处理。情节严重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从重处罚。对违反战时纪律的党员干部,要从严、从严、及时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12345(市公共服务热线)
黄石市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新型冠状病毒
2年2月16日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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