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审判业务部门_襄城县人民法院:合法权益须维护 防控审判两不误

人民法院审判业务部门

测绘网许昌讯(记者康世宝通讯员葛梦阳傅毅)2月17日,襄城县人民法院王洛法院如期审理了一起合同纠纷案。与以往不同的是,由于新关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诉讼当事人当天并未到达现场。现场位于法官面前,有一个普通的电脑显示屏,而案件所涉各方都在自己家中,没有离开自己的家园通过网上审判系统参加审判。

听证会当天举行,审理一起金融合同纠纷案件。2015年,被告盛在原告公司申请信用卡,并于2016年用该卡购买饲料6.29万元。然而,债务被推迟了。原告多次询问被告,被告一再推诿,因此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

网络审判系统录像连接后,书记员通过录像核实当事人身份,宣布审判纪律,并在审判前做好一切准备。在审判现场的法官、书记员和其他人员都戴着防护面具进行审判工作。在审判过程中,通过视频进行了法庭调查,双方出示证据并进行交叉质证,围绕争议焦点进行辩论,并作出最后陈述,之后法官宣布该案件将在非强制性基础上做出裁决。庭审结束后,书记员立即上传庭审记录,庭审过程标准化、高效。

王洛法院院长王丽霞表示,在疫情防控期间,法院不仅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还要确保当事人的诉讼权益能够及时实现。网上庭审方式不仅可以避免传统庭审方式带来的疫情风险,还可以实现审判工作和疫情防控的“双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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