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监管_黑龙江省财政迅速拨付资金支持省级监所、养老院等重点场所加强疫情防控工作

根据2月21日省新型冠状病毒传染病防治领导小组总部会议要求,省财政厅及时拨付3960万元,进一步加强对省级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看守所等监管场所以及省直属医院、疗养院、福利院等人员聚集场所的防疫和控制措施支持, 省教育厅内的新疆班、省体育局的培训基地、省纪委的监测处理基地,确保重点场所的疫情防控工作不受成本问题的影响。

同时,省财政厅下发了《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医疗卫生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人员聚集单位防疫经费保障的紧急通知》,指导和督促市、县财政部门做好人员聚集场所防疫经费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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