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Zhongxin.com广州2月21日(王建)广州南沙区(FTZ南沙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南沙仲裁委员会”)于21日发布了全国首个突发事件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处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以应对新发肺炎疫情的“大考”,这是完善突发事件劳动仲裁应急管理机制的重要机制。
根据南沙仲裁委员会的规定,如果仲裁当事人是新诊断的肺炎患者、疑似患者、密切接触者或其住所受到疫情影响且交通受阻,则该当事人将难以收到仲裁法律文件、举证和出庭。劳动仲裁涉及工人工资、工伤待遇等基本生活保障。未能妥善处理疫情期间的衔接问题,可能会给工人造成二次“灾难”。率先发布《条例》,从机制上保障突发事件中劳动仲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条例》适用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国务院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确定的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治安事件。它们对属于公共卫生事件类别的新冠状肺炎流行病具有“对症治疗”的效果。

2年1月21日,南沙仲裁委员会网上调解劳动争议案件此外,广州作为沿海城市,容易遭受台风、暴雨等气象自然灾害。一旦条例颁布,一旦政府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南沙仲裁委员会将启动“生命安全第一,程序一键暂停”的模式。工人和雇主不需要去法院对抗强风和暴雨。
《条例》是以方便高效为原则依法制定的当事人因突发事件不能按时出席庭审的,可以通过网上申请仲裁、网上证据交换、网上调解、网上庭审、电子送达等方式进行仲裁活动。南沙仲裁委员会将通过短信和邮件向当事人发送仲裁文件,以解决当事人在紧急情况下无法申请仲裁、开庭审理和现场接收仲裁文件的问题。同时,它还可以降低交叉感染的风险。
《条例》通过预警级别区分程序权限南沙仲裁委员会首次从制度上明确了暂停和恢复不同紧急预警级别听证的权限。仲裁委员会可以根据授权,直接中止或者推迟一级、二级预警级别的突发事件的审理。对于警告等级为三级、四级的紧急情况,仲裁委员会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根据其权限中止或者延期审理。(完)
[编辑:王仕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