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疫情通报_泸州网警通报:已依法处理4起新冠状肺炎疫情谣言

泸州疫情通报

在非法网络之外,请理性看待网络事件,不要相信谣言和谣言。公安机关将严肃处理谣言和谣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式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刑法修正案九》:第291-1条增加一款,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报,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上述虚假信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文章来源:Dazheng.com泸州市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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