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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赵伟:
现在全国疫情控制处于关键阶段,医院根据《劳动法》第42条的规定要求您加班为了在抗击疫情的第一线对白衣天使和住院隔离病人进行有效的饮食保护,希望你们能服从医院的安排在此,我谨对您的努力表示感谢和最良好的祝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五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经证明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一条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职工协商,用人单位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天不超过一小时。如果由于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在保证工人健康的情况下,延长工作时间每天不得超过3小时,但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第四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 (一)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二)生产设备、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共利益的,必须及时修复;(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应当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2)如果为工人安排了休息日但不能安排补休,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三)法定节假日安排职工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300%的工资
第七十九条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浙江桐乡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吴:
根据你的描述,作为一名医院的厨师,你必须住在医院,不能回家照常生活。这是医院的内部管理措施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应当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制定、修改或者决定与职工切身利益直接相关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并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因此,如果不服从医院的管理措施,医院是否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取决于具体情况。
新型冠状病毒的主要特点是传染性强,人传人,传播速度快,潜伏期长,危害大。在新型冠状病毒防控期间,响应政府和医学专家的号召,在家中进行自我隔离是阻断病毒传播和减少交叉感染的必要措施。作为一名在医院服务行业工作的员工,你接触了很多人。适当的自我隔离是必要的,这不仅是为了保护自己,也是为了避免给医院等重要场所带来潜在的感染风险。
当然,经过一天的辛苦工作,“老婆孩子热在炕上”才是真正的幸福。我们理解为什么你不能回家和家人分享快乐。然而,每个公民都有责任采取非常措施,共同努力,在非常时期抗击这一流行病。为了尽快战胜疫情,提前一天享受春天的阳光,我们暂时的隔离是对整个社会最大的贡献!我希望你和你的组织能够理性地协商,妥善处理这个问题。
(来源:正义网文字:赵薇,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