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中国劳动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但仍有许多公司不帮助员工参加社会保险。有些单位是明目张胆的法律知识,有些单位会让员工签署所谓的“自愿放弃社会保险承诺”

可以说,让新员工签署“自愿放弃社会保障承诺书”是许多组织的普遍做法。许多求职者也愿意与公司签署这样的协议,这样他们就可以在每月工资的基础上从公司获得额外的社会保障补贴。虽然不多,但也是钱!
但是,这种员工自愿放弃社会保障的承诺真的有用吗?今天我们将举一个非常常见的案例进行简要分析。事情经过:
199石某在深圳一家物流公司当仓库保管员。他刚加入公司时,公司没有主动为石某参加社会保险,而石某本人也没有对公司的情况做出反应。加入三个月后,石找到了单位负责人,希望公司能为他办理社会保险。该单位负责人表示,公司很多员工没有参加社保,暂时无力为石某缴纳社保,但公司愿意每月给他一定金额的社保补贴,但需要与他签署“员工放弃社保承诺书”。考虑

一段时间后,石某决定与公司签订《员工放弃社会保障承诺书》。毕竟,他在公司过得很好,不想换工作。在签署了放弃社会保障的承诺书后,石除了月薪以外,还获得了额外的社会保障补贴。
当石再次找到单位负责人时,已经是一年以后的事了,这次他要公司为他办理社保手续。因为他上周在社区举办的普法公益讲座上了解到了社会保险的重要性,所以他一上班就找到了负责人,希望公司能为自己办理社保。负责人立即拒绝了这一请求。

一个月后,石在律师的帮助下,向公司邮寄了《强制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并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接到通知后,
单位负责人没有多大反应。他拿着与石某签订的“放弃社会保障承诺书”,不慌不忙地上了法庭。结果如何?
中国《劳动合同法》第52条明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第五种情形是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这是中国劳动法的明确规定。这意味着参加社会保险不仅是雇主的义务,也是雇员的义务。因此,即使双方签署了“社会保险承诺弃权书”,也是无效的行为。
199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障费,违反了劳动法。石有权单方解除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并要求企业支付经济补偿金。但由于施与公司签订的《社会保障承诺书》无效,施还应将公司在此期间支付的社会保障补贴返还给公司。结论:无论劳动者是自愿还是被迫签订所谓的“放弃社会保障协议”,这种所谓的放弃承诺没有法律效力,因为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是劳动者的法律义务,不能放弃。

但是,并不是每个地区都能支持劳动者在签署“自愿放弃社会保障承诺”后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赔偿例如,在江苏和浙江省,经济补偿是坚决不支持的。在广东,仲裁委员会可以支持经济赔偿的要求,但工人不能突然袭击。所谓人身攻击,是指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要求单位返还社会保障。单位在一个月内拒不处理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经济补偿。
不管怎样,雇主不帮助雇员支付社会保险是非法的,不管双方是否同意任何协议我们也希望,如果工人遇到这种情况,他们能够及时站起来,维护自己在工作场所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