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控补助政策_娄底财政细化补助政策 全力支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防控补助政策

(市财政局积极邀请医疗保险和卫生保健部门研究防疫经费保障)

娄底新闻网(记者邓)面对疫情蔓延加剧的严峻形势,娄底市财政局把打赢防疫战争作为当前的重大政治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实行每日报告制度,严格资金监管,做好政策解释,积极细化病人治疗费用补助政策,从而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和资金保障截至1月30日,全市各级财政投入5975.12万元用于防疫和控制。

1为确诊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政府补贴,其中60%由中央政府补贴,20%分别由省财政和市(省辖县)财政负担。市本级(含辖区)应承担的部分全部由市财政承担

2是为疑似病人(包括当地医疗救治和异地医疗救治)发生的医疗费用,经过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均按规定缴纳,个人负担部分由同级财政予以补贴,市本级(含辖区)应负担部分全部由市财政承担上述两项所需资金由救助医院提前支付。疫情结束后,财政部门应根据卫生、医疗保障部门认定的事实,结清实际费用。

3是指由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医疗保险部门垫付的费用,以保证被诊断或怀疑在其他地方接受治疗的患者的首次治疗。同时,做好远程医疗保险患者信息记录和医疗费用核算,疫情结束后,由国家统一组织清算和结算

4为未参保人员,要求各地对未参保人员一视同仁,并尽一切努力按照医疗保险规定办理参保手续和报销费用。

大家都在看

相关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