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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将从明年1月起降低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流动性调整系数!
|从1992年1月至2010年1月,相应的流动性调整系数将从目前的1.1下调至1
| 1。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从明年1月起,我市将下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流动性调整系数。
据了解,今年9月以来我市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发生变化,个人贷款利率连续3个月保持在同一区间(75% <个人贷款利率< 85%)(9月为75.25%,10月为76.83%,11月为78.81%)
根据《关于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利率月度公告有关问题的通知》(东公积金统[〔2015〕5号),相应的流动性调整系数将从2020年1月起实施,由目前的1.1降至1借款人贷款金额应用的流动性调整系数,在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系统提交贷款申请登记时,以相应的流动性调整系数为准。

那么,在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流动性调整系数降低后,
公民可以申请的贷款额度有什么变化?
举一个例子来说明左边
的例子:
公民a公积金账户余额为5万元,存款时间为5年(存款时间系数对应2),每月存款为1000元(收入调整系数对应11),那么在流动性调整系数调整前后,它是通过可贷金额的计算公式来计算的。他可以申请的贷款额度为:调整前
:5×(2+11)×1.1 = 715,000元调整后
:5×(2+11)×1.0 = 650,000元调整后
,贷款额度可减少65,000元
条款解释
①员工个人公积金贷款额=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存款时间系数+收入调整系数×流动性调整系数
②流动性调整系数:是根据公积金满足员工资金使用需求的能力的不同情况,对贷款金额的调整参数当资金流动性发生变化,且个人贷款利率连续3个月保持在同一区间时,公积金中心将及时向社会公布,并从公布之日的次月起实施相应的流动性调整系数。
③个人贷款利率个人住房贷款余额与住房公积金存款余额之比个人贷款利率是公积金支持个人贷款买房力度的重要指标。
文章来源:东莞时代网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