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利率上调!潮州市第二套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50%

记者从潮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根据《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全市第二套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50%,且贷款利率上升至同期第一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让我们进一步了解
,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少证件数量的要求。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部分政策调整如下:
1。根据住房和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靳鉴[〔2010〕179号),我市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50%,同期第一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上浮1.1倍
2。根据住房和建设部《关于取消部分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认证事项的决定》(建建发〔2019〕6号):
1《关于取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中纯公积金贷款的二手房评估报告》,二手房组合贷款涉及商业银行贷款资金,应按商业银行要求办理;
2。注销二手房评估报告后,贷款申请人应向我中心书面承诺房屋交易的真实价格,并以缴纳契税时税务机关确定的房产价格和买卖双方交易价格中的较低者确认房产的现值。
本通知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未涵盖的政策仍应按照原政策执行。在此之前接受的贷款申请将按照原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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