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鑫记者刘洁蒋承志)15日,哈尔滨市工商联根据有关法律和政策编制了《企业在防疫期间恢复工作要点》,并提出了“4+3”工作方法,为民营企业恢复工作和恢复生产提供了全面参考。
据了解,在新关肺炎疫情防控中,企业恢复工作还有很多事情要做。为便于记忆和有序管理,哈尔滨市工商联将企业复工要点归纳为4个内容和3个流程,即“4+3”工作方式这四个内容包括:安全防疫、劳动就业、财务预算和企业管理;这三个过程包括:制定计划、任命负责人、申请批准或备案。市工商联期待“4+3”工作方法帮助企业有效抗击疫情,恢复生产在
企业复工的四项管理内容中,强调目前没有明确的迹象表明疫情已得到遏制,有效的治疗方法仍在探索中。企业应开展防疫工作,复工后恢复生产。疫情缓解前,企业应制定疫情防控计划。根据《黑龙江省处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指挥部公告第6号》和《黑龙江省处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指挥部公告第7号》的要求,企业在防疫和控制中应注意12个关键点:准备防护和消毒用品、开展防疫知识培训、设立防疫隔离区、安排通勤车辆、为所有员工佩戴口罩、定期测量体温、划定办公区域边界、减少接待、避免聚集、定期消毒、分散膳食、在不同高峰时段洗澡、减少住宿和应急措施
哈尔滨工商联还全面梳理了目前全国和全省发布的相关税收扶持政策和社会保障减免政策,供企业查询、了解和学习。它为企业家提供了非常方便的参考书。经过政策梳理,企业可以清晰地看到以下政策:受疫情影响,无法恢复生产或复工,或无法通过远程办公等方式及时申报纳税。,并且纳税申报期可以延长;受疫情影响,按时纳税有困难的企业可以申请延期纳税。对于疫情造成的重大损失,企业可享受税收减免政策;对于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企业,2020年发生的损失可延长至结转固定年限。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现金和物品可享受税收减免优惠。
政策还对企业社会保障和公积金归集政策做了详细解释:哈尔滨市政府下发了《关于支持中小微企业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困难的政策措施的通知》,允许未下岗或未减下岗职工的参保企业返还上一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被保险企业面临暂时生产经营困难,有望复工,坚持不裁员或减少裁员的,企业及其职工前一年6个月应缴社会保险费的50%可以退还,政策执行期按国家规定执行。同时,也提醒企业减租免税的优惠政策:哈尔滨市政府下发了《关于支持中小微型企业克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困难的政策措施的通知》。租赁市、区、县(市)政府国有资产经营房屋的中小微型企业,免交一个月的租金和物业管理费,第二个月减半收取租金。其中,租赁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经营性用房,减免2020年1月和2月租金,3月和4月租金减半收取;对于租赁其他社会经营用房,鼓励业主(房东)降低租户的租金和物业管理费。
政策还提醒企业复工的三个流程步骤:根据《黑龙江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指挥部公告第6号》的要求,企业复工前必须制定全面的复工和防控疫情计划
哈尔滨市工商联将对企业复工政策要点进行梳理和总结,有效帮助广大民营企业方便快捷地了解相关政策,制定自己的复工计划。企业制定防疫和生产保护的应急预案是一个快速的准备。
(责任编辑刘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