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回应家长对学校开学时间及开学前防控准备工作的关注,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性肺炎防控指挥部于2月8日发布通知,将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开学时间推迟至2月17日各县(市、区)可根据疫情变化的实际情况,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按年级分批分批办学,制定办学方案,经市、省有关部门研究批准后实施高等学校的具体开放时间应根据疫情变化和教育部的要求科学安排。任何学校(包括各类培训机构)不得在2月17日前开学。
各级有关单位要按照2月17日的时间节点完成开学的各项准备工作。提前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计划,落实体温检测、准入管理、值班值班值班、信息报送、应急响应等各项制度。同时,对学生班级、膳食、乘车、上学、教室、图书馆、实验室、餐厅、宿舍等场所的各个环节的预防控制和防疫工作,要明确相关责任人,并对每个学生进行管理。
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谁触排、谁负责”的原则,对教师、学生和员工寒假期间的活动进行深入调查,准确掌握每位教师、学生和员工的出行轨迹、身体状况和密切联系,建立健康档案,实行动态跟踪记录;通过有效的渠道,教师、学生和员工应被警告在返校途中采取预防措施,以确保教师和学生的安全。
指挥部要将校园防疫物资筹集、准备和储备纳入各地统筹安排,不做好开学准备,工作不到位不开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学校消毒、防护、抢救、隔离、观察等公共场所的基本防护工作。在疫情期间,各级各类学校应加强校园管理。原则上,不举行师生聚会活动。如确有必要,应坚持露天环境和师生分离的原则。不得举办室内活动或集中活动。原则上,在疫情期间将不开展实习活动。如确有必要,学校和实习单位应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记者傅继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