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疫情增多少例_全区增2例,北海无新增 ,密切接触者521!北海明确申请复工工业企业要满足“六个必须”!

原标题:全区新增2例,北海无新闻,521个密切接触者!北海已经明确表示,申请复工的工业企业必须满足“六个必须”!

北海市无新发病例,7例出院病例

2年2月16日上午,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保健委员会发出通知,2月15日0-24日北海市无新发确诊肺炎病例目前,北海市已报告43例新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

北海市43例肺炎确诊病例中,无医务人员感染病例,无重症病例。35例患者在指定医院接受治疗(其中10例新冠状病毒核酸连续两次检测为阴性,达到分离释放标准并接受临床康复治疗)。出院7例,死亡1例。共跟踪了521名密切接触者,107人正在接受医学观察,51人在同一天获释。

今天疫情增多少例

[新发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广西2月15日]

2年2月15日0-24时,我区新增新发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2例,其中南宁1例,防城港1例。49个新的疑似病例;治愈6例(柳州1例,桂林5例);没有新的死亡

目前,全区共报告确诊病例237例,出院病例46例。疑似病例156例,重症3例(南宁1例,河池2例),重症6例(南宁1例,桂林2例,防城港2例,河池1例),累计死亡2例(河池1例,北海1例)在

199累计确诊病例中,南宁50例,柳州24例,桂林31例,梧州5例,北海43例,防城港18例,钦州8例,贵港8例,玉林10例,百色3例,贺州4例,河池22例,来宾11例到目前为止,

已经跟踪了14564名密切接触者,1990人正在接受医学观察。

资料来源:卫生与健康委员会

最近,北海市政府部门发布了第2号令!

工业企业申请复工必须满足“六个必需品”

过来看看!

北海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领导小组命令

第2号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命令(第4号)》的要求,为进一步做好企业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为有效保护企业员工的健康和生命安全,经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总部决定,总顺序如下:

1。申请复工的工业企业应符合以下“六项要求”

(1)必须彻底调查返回员工的情况申请复工的,应填写《企业人员信息调查表》。来自武汉等30个重点疫区的员工将被隔离14天。严格管理30个重点疫区以外的复工人员。所有员工都应该戴口罩,并主动保护他们。丢弃的口罩应该回收并集中处理。每天检查两次体温;每个宿舍不超过4人,工作空间不小于1.5m

(2)必须实行工厂封闭管理所有员工集中安排在厂区住宿和用餐,企业在当地政府或园区管理委员会的指导下进行网格管理。减少厂区出入口通道,配备门禁设施,进行体温检测,实行24小时值班,严格管理进出厂区的人员和车辆,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厂区所有外来人员必须在大门口登记他们的姓名、电话号码和最近对湖北省等重点疫区的访问。他们必须在进入工厂前测量温度,并戴上口罩。如果温度超过37.3℃,禁止进入对于城市以外的物流人员,应安排独立的区域休息和就餐,并落实消毒和防护措施。

(3)必须储备足够的防护材料有口罩、消毒剂、温度计等防疫材料的使用计划、供应计划和供应渠道。在厂区疫情封闭管理期间,保证返乡人员的正常生产和生活需要。

(4)必须落实日常防控措施企业必须在工厂、车间、电梯、设备、食堂、会议室、宿舍等各种场所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进行彻底消毒。,确定责任人并实时记录。加强职工防疫培训和宣传

(5)企业必须落实疫情应急措施设置隔离室(区域)以应对紧急情况完善应急预警机制。员工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必须及时向县或园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挥部报告,及时隔离,并按规定护送至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进行调查和治疗如果员工被诊断患有肺炎或疑似新型冠状病毒病例,企业必须按照相关的防疫和控制要求进行处理。

(6)必须落实防疫和控制的主要责任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完善疫情防控体系,制定疫情防控计划并严格执行。根据要求,必须与当地政府和公园管理委员会签订防治新皇冠肺炎疫情的责任书。

2。企业应督促员工按照《预防不同人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口罩选择和使用技术指南》的要求,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工作。按标准设置有明显标志的废弃口罩专用箱,由专人管理,加强消毒。

3、企业应尽最大努力避免召开大中型会议和聚会活动确需召开会议的,必须按照防疫要求控制与会人员的数量和范围。

4、企业实行单独用餐制度,减少员工聚集

5、企业应做好必要的防护用品和消毒用品等材料的配备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组织防治知识培训,增强职工的防疫意识有条件的单位提倡使用专用车辆运送职工上下班。

6。企业必须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制度,做到及时、真实、准确。严禁迟报、漏报、漏报、瞒报和谎报

7、企业及其职工应当服从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发布的预防和控制疫情的决定和命令,自觉接受疾病控制机构、医疗机构和其他部门采取的相关预防和控制措施每个企业应有1名以上的防疫监督人员隐瞒、谎报病情、暂住史、密切接触人员和其他信息,或者违反隔离治疗规定,进入或者离开公共场所,参加聚集活动,故意传播新的冠状病毒,或者拒绝接受检疫、强制隔离治疗,造成病毒传播危险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所有企业复工前必须到有关主管部门审批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严格执行“谁受理、谁签字、谁负责”的工作制度。相关县、区、园区和职能部门应当对企业防疫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企业各项防疫措施落实到位。

9。本通知下发后,可根据疫情和上级有关控制要求适时进行调整。任何调整将另行通知。具体防护措施标准可参照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布的《新皇冠肺炎流行期间会议预防控制指南》执行

防疫热线:12320

北海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年2月14日

内容来源,卫生委员会,广西新闻网,北海日报,北海市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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