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小果的案件视频_廊坊中院三方网络视频庭审刑事二审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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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1月21日上午10时,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刑事法院院长李疏芬担任审判长,与副院长陈克祥、法官赵志勇组成合议庭。通过远程查询系统和网上审判系统,刑事二审案件以三方网上视频庭审的形式进行审理。

原永清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定被告人金子犯纵火、聚众斗殴罪,因数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十个月。原审被告金子强提出上诉,理由是他不构成纵火罪。本案审理过程中,上诉人金子强在永清县看守所,出庭检察官在市检察院,法官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各自的网络终端出庭。在

199审判中,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相关程序,法官和控辩双方通过网上审判系统进行了三方录像。在审判过程中,法官核实了被告的身份,承认了诉讼权利,宣读了一审判决文件,被告陈述了上诉理由,法官主持了审判调查,公诉人和辩护人分别在法庭上提问,控辩双方出示了证据,进行了质证,回答了问题,被告最后陈述,核对了笔录,程序严谨,审判顺利有序。在

这一特殊时期,刑事二审案件的网络审理不仅符合当前防疫工作的要求,而且充分保护了控辩双方及其他当事人的诉讼权利,节约了诉讼成本,取得了与以往正常现场审理相同的效果。必将推动全市法院的刑事审判和防疫审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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