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交通运输停运通知_四川:交通运输行业复工复运前须落实八项措施

(抗击新皇冠肺炎)四川:交通行业恢复工作和恢复运输前必须落实八项措施

Zhongxin.com成都2月8日(记者王鹏)记者8日从四川省交通厅获悉,在当前防控新皇冠肺炎疫情的关键时期,全省交通行业恢复工作和恢复运输前必须落实八项措施:

恢复工作和恢复运输前不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交通建设项目和交通运输企业必须在复工复运前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安全责任承诺和安全措施部署。未经安全培训,

不会返回工作岗位。交通建设项目和交通运输企业在复工、复运前必须对全体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特别是要加强对新招聘人员、转岗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专门培训,确保他们不树立安全生产意识,不掌握标准操作知识,不具备应急处理技能

没有进行风险调查,没有恢复工作和运输。特别是要加强重点部位、重要部位和关键环节的风险识别和隐患排查,落实风险防控技术和管理措施,在复工复运前有效“清除隐患”。

关键岗位人员不到位,不能恢复工作和运输。特别是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关键一线岗位、安全监控岗位和安全管理岗位,人员配备不到位,无法复工。

交通建设项目无保证不复工建设单位应当组织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对复工安全进行专项检查,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并作为复工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向交通主管部门报告

水上交通未经检验合格不得运输。客船和货船在重新装运前应进行自检和自检,以确保船舶的适航性和船员的能力。轮渡和旅游客船在重新运输前,还应由现场海事人员重新检查。

道路运输车辆如果技术条件不符合标准,将不予运输。严格控制道路运输车辆,特别是超长客运车辆、农村客运车辆和危险品运输车辆的技术状况,并在再运输前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安装的卫星定位监控设备和主动安全智能防控系统正常使用,防止车辆“带病上路”

“春风作业”运输安全措施不完善且未投入运行。按照“一车一计划”的原则,科学制定运输组织计划,明确安全操作措施。加强对车辆运行全过程的“双控”(网络化联合控制系统和主动安全智能防控系统)的动态监管,确保无差错。(完)

主编: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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