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里注意!
针对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严峻形势,长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市防疫领导小组的要求,严格控制个人在疫情期间购买解热镇咳药,并专门下发了《关于我市药品零售企业药品销售信息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今后将在我市迅速实施

通知建议药品零售企业在流行期间原则上不向个人销售解热镇咳药;要求所有药品零售企业在店铺显眼处张贴“流行期间购买解热镇咳药需实名注册”字样,并在顾客购买后2小时内向当地市场监管局报告。当地市场监管局应通知本级卫生行政部门,扩大疫情调查覆盖面,建立防疫和防疫屏障。

目前,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全市所有药品零售企业张贴提示,严格执行,并加大宣传力度,防止严格依法查处。

来源:长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编辑: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