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怎样募集资金_公司擅自改变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会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社会上大多数公司现在选择在上市后发行自己的股票或债券,以获得扩大公司规模所需的资金。当然,投资者肯定会对资金的使用做出明确的要求和规定,以防止资金投入后出现问题。那么,如果公司擅自改变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用途,将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呢?

网友咨询:如果公司擅自改变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用途怎么办?

股票怎样募集资金

北京史静律师事务所鲁超律师答:

公司擅自改变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的,责令改正,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处以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发行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教唆前款违法行为的,给予警告,并处30万元以上60万元以下罚款。

199《证券法》第15条规定,公司必须按照招股说明书所列目的使用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变更招股说明书所列资金用途,必须经股东大会决议。未经修改或者股东大会批准,不得擅自改变目的公开发行新股。鲁超

律师事务所分析:

股的发行是公司新股的出售过程新股发行后,通过中间人或直接进入认购者手中,认购者认购并持有股份,从而成为股东。这一过程一般没有固定的集中地点或由公司自己发行,更常见的是由投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经纪人等承销。发行股票有两种情况:

①新公司成立,首次发行股票;

②公司增资发行新股这两者在分发步骤和方法上是不同的。成立一家新公司首次发行股票需要一系列程序。即发起人应起草公司章程,由律师和会计师审查并在报纸上公布。同时,经审查合格后,报主管机关核准登记,领取登记证。公司章程只有在取得独立法人资格后才能向社会公布。

公司发行股票的条件:

(1)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组织结构健全、运转良好;

(2)公司只有一只普通股,拥有相同的权利。

(3)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本不得低于公司拟发行股本总额的25%,公司员工认购的股本不得超过拟向社会公开发行股本总额的10%;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超过4亿元人民币的,中国证监会可以根据规定酌情降低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公司拟发行股本总额的10%;

(4)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

(5)发行人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6)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事实上,从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在我国一般情况下,只要金融领域的纠纷和冲突或违法犯罪不造成太严重的后果,或带来太大的损失,处罚就是罚款和责令整改。

大家都在看

相关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