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企业复工_宁波发布保障综合执法行业复工“硬八条”措施

中国宁波网通讯员霍卫国记者佘辉

宁波企业复工

企业燃气价格下调10%,拖欠未停供应”;调整维修评估标准,与企业共同克服困难;简化工业固体废物处理过程,疏通处置渠道...今天,记者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了解到,宁波市发布了“八项硬规则”措施,以确保综合执法行业的恢复工作,充分保证行业运行维护,维修企业和服务对象尽快恢复工作。

据报道,从本月到4月30日,宁波市企业对居民家庭的用气价格将按现行用气价格下调10%。企业生产经营的燃气“欠费不停产供应”,在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企业应当缴纳各项费用,并免交违约金。同时,全市综合执法中队深入沿街商店开展“十小”行业复工和安排职工接触,并指导建立“一人一表”人员信息登记制度;配合对商场、超市、办公楼等场所生活垃圾分类、烟气排放和消毒的检查,全面推进复工大局。

针对公众高度关注的建筑废渣热点问题,我市正式取消了长期以来受处置场地属地认证困难影响的“拆迁许可证”制度,并在建筑垃圾处置审批过程中实行通知和承诺制度。企业只需提供符合收集、运输、处置渣土资质的处置合同、审批申请表、签署承诺书进行告知,疫情结束后再补充其他材料。此外,应优先确保省市重大项目、重大项目和轨道交通建设用地的挖掘安置,并建立专门的联络系统,以充分提高服务企业的及时性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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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城管部门将为燃气企业的物资运输提供便利,并提前与公安交警部门协调,以最简单快捷的方式为燃气企业办理液化气等民生急需物资的运输车辆通行证。燃气公司只需在网上向交警部门报告车辆牌照号码、驾驶员身份证、手机号码及相关无疫情证明,即可在同一天获取证件。

据了解,城管部门也将全力支持城市管理各个部门的企业重返工作岗位和职工重返工作岗位。加强对全市市政、园林、环卫、供气、智慧城市管理等行业的企业防疫技术指导,对接交通、防控部门,方便企业员工返乡加大对企业的援助力度,及时掌握口罩、手套、消毒剂等防护材料的防护,积极提供采购渠道,确保有序复工。根据燃气、市政维修等企业的实际情况,督促和指导企业做好复工前的安全生产检查和防范工作,确保安全复工调整日常维护考核标准,根据近期工作重点,减少与防疫无关的考核内容要求,确保市政公用设施平稳过渡,协助企业共度难关。

在执法领域,实行宽严相济的执法体制,迅速处理违反防疫和控制沿街商店的“十小”企业涉及占用道路、堆放物品等违反城市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人行道不准停车。情节轻微的,不再处以罚款,责令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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