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年1月18日上午,江苏省鉴湖县人民法院运用简易程序,通过远程视频会议迅速审结了一起暴力伤害案件。被告人唐·因制造事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该病例是盐城市第一例在防疫控制过程中发生的暴力伤害病例。

案件简介]
鉴湖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唐于2020年2月6日22时许在鉴湖县上港镇草岩口医院饮酒后探望其父。当班医生周提醒其戴口罩,并禁止其在使用中的氧疗病房吸烟,被告唐秀薇对此表示不满,并与周发生口角。然后,他打了周的头、脸和脖子,并损坏了他的衣服。被告唐秀薇殴打王医生后,姚、唐等人前来劝阻。根据建湖县公安局的鉴定,受害人周、王、姚的伤情均为轻伤。
199被告唐秀薇被绳之以法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赔偿了被害人周某的损失,取得了被害人周某、王某、姚某的谅解
[法院判决]
鉴湖法院认为,被告唐秀伟在防疫期间随意殴打他人,造成三人轻伤。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寻衅滋事罪的刑事责任。鉴于他能够如实坦白犯罪事实,并自愿认罪,他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并在法庭上宣布。
[法官提醒]
医疗卫生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尊严不受侵犯。全社会都应该关心和尊重医务人员,共同维护良好的医疗秩序。特别是在新皇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成千上万的医务工作者正努力成为最美丽的“逆行者”,毫不犹豫地坚守岗位,在人流密集的防疫前线奋战,更值得全社会的尊重和保护。2019年12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卫生促进法》,该法将于2020年6月1日起施行
近日,国家卫生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中确保医务人员安全和维护良好医疗秩序的通知》,明确规定对涉及医务人员的七类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严惩。在疫情防控过程中,本案被告不仅实施了危害疫情防控的行为,而且对医生和群众实施了暴力行为,受到了善意的训诫,应依法严惩。在这项倡议中,我们将共同努力建立健康的医患关系,为医务人员和患者创造良好的诊断和治疗环境。
[法律链接]
《关于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中确保医务人员安全和维护良好医疗秩序的通知》明确提出了7类涉及医务人员的违法犯罪案件,将予以严惩,包括:(1)殴打、故意伤害和故意杀害医务人员;(二)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或者公开侮辱、恐吓、诽谤医务人员的;(三)对医务人员实施撕毁防护用品、随地吐痰等行为,可能导致医务人员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四)拒绝接受医疗卫生机构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实施的检疫、隔离或者治疗措施,或者阻碍医疗卫生机构依法处置传染病病人尸体的;(五)强行要求或者故意损毁、侵占医疗卫生机构财产,或者扰乱医疗卫生机构秩序,非法停放尸体,或者设立私人灵堂,造成混乱,影响防疫工作正常进行的;(六)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器具或者爆炸、放射性、毒性、腐蚀性物品进入医疗卫生机构的;(七)其他侵犯医务人员安全、扰乱医疗秩序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