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疫情限行取消_哈尔滨市2月9日零时起,市区临时交通管制取消

为有效促进疫情防控期间经济社会发展,哈尔滨市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应对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领导小组总部

第10号公告

(2020年2月8日)

号,不放松疫情防控工作,不动摇经济工作。关于实施“错时工作、错峰复工、错峰返城”的通知如下:

1。从2月9日零时起,24小时内取消“本市9个行政区域内的道路,按照日期和结束号码运载客车(包括新能源牌照车辆)”的临时交通管制措施。

2、符合复工条件的工业生产和制造企业,原则上采取两班或三班定额生产,第一班工作时间不得晚于每天7点

3、超市、蔬菜市场、副食品店、便利店、杂货店、果蔬店、药店(兽药店)、农贸批发市场和加油站每天允许营业时间为上午10: 00至21: 00

4、公交车、出租车必须在车内死亡后方可运营在操作过程中,司机和乘客应始终佩戴口罩。在早晚高峰时段,公交车发车频率将被加密,以控制每辆公交车的乘客数量。公共汽车、出租车和公共汽车的司机有权拒绝不带口罩拉乘客。

5、所有建筑业企业不得在3月底前开工或准备材料。

6。严格执行黑龙江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指挥部6号、9号公告的规定。其他工业企业暂定于2月底复工,但涉及城乡运行保障、防疫控制、群众基本生活的工业企业和其他关系国计民生的工业企业除外。哈萨克斯坦的金融法人组织,包括融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哈尔滨股权交易中心和各交易场所可以提前恢复工作。复工金融企业必须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满足疫情防控要求,安排部分人员上岗,尽量减少人员集中。

7、凡享受《关于应对肺炎疫情中新型冠状病毒支持中小微型企业克服困难的政策措施》(哈〔2020〕1号)的企业,原则上在2月底前不得开工如果施工提前开始,必须向属地区县(市)政府报告。鼓励大型商业企业、房地产开发及相关企业拥有房地产,对承租人实行租金减免

8和2月8日之后,所有从哈尔滨以外返回哈萨克斯坦的人员将接受为期14天的家庭或集中医疗观察(隔离)。来自疫区的所有人员将被暂停返回哈萨克斯坦。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取消日期另行通知。资料来源:哈尔滨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

肺炎领导小组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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