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年7月7日,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协助企业战胜困难、稳步发展共同应对疫情的政策意见》,从财政支持、金融支持、税收支持、社会保障支持四个方面提出了12项措施,帮助企业保持经营、渡过难关、稳步发展。在税收支持方面,烟台将对从事农产品批发和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部分鲜肉蛋制品免征增值税。从事蔬菜批发和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税。

据报道,这次烟台将加强政策的实施。如果纳税人因疫情造成重大损失,缴纳城市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确有困难,可申请减免城市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经税务机关批准,可以减征或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
对于符合条件的研发机构购买的用于预防和控制肺炎流行的新型冠状病毒相关药物、试剂、疫苗,及时全额退还购买的国产设备对企业因疫情影响享受的财政补贴收入,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及其他相关税费按规定予以减免。
优化纳税服务对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实施“一户一策”专项税收服务,全面实施“招贤纳士”和“智能纳税”网上服务在防疫期间,除涉嫌逃避、欺骗、虚开发票的企业外,非紧急需要不需要检查。坚持“无风险、无干扰、低风险先行提醒”的原则,对一般违规行为实施行政指导,最大限度地减少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
以上的政策从发布之日起执行,暂定有效期为3个月。
(齐鲁晚报齐鲁一号记者李楠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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