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炎疫情检验_湖北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检验检测认证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直辖市、神农架林区市场监管局、省直属技术机构、各有关检验检测机构和认证机构;

目前正处于预防和控制新冠状肺炎流行的关键阶段。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防控新冠状肺炎疫情的部署,充分发挥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的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功能,全面服务于疫情防控,现就疫情防控期间检验检测认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牢记责任,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全面准确掌握辖区内检验检测认证服务资源,积极对接和提供一线服务,充分发挥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的技术优势,为疫情防控提供支持和技术服务。特别是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对我省具有消毒防护等相关产品检验检测能力的机构的支持力度(具体机构名单见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鼓励和督促机构积极开展相关检验检测服务

各检验检测认证机构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精简数据,缩短处理时间,积极探索网上申请、不面对面联系收发样品等方式,为企业和社会提供优质、高效、安全的服务。鼓励各检验认证行业组织和机构整合资源,深挖潜力,积极探索更加务实、有益的措施,在降低费用、高效服务、普及知识等方面为企业提供便利,在关键时刻展示检验认证服务的作用和作用。

2。优化业务流程,提高检验、测试和认证效率

1是整个在线流程,暂停现场审核。检验检测机构的所有资质认定事项应全程在线办理。在防疫期间,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现场评审应当暂停。相反,应通过电子材料在线预审、承诺通知、专家评审、后续评估、事后加强监督等方式进行。

2为紧急审批开通“绿色通道”。对于防疫控制的相关领域,如医疗器械领域的应急扩展检验检测机构,如果符合国家规定的条件和要求,省市场监管局将建立“绿色通道”实施应急审批,并快速便捷地进行处理。

3是坚持依法行政和“容错”监督相结合各市州市场监管部门在对检验检测机构进行资质认定监管时,应坚持依法行政和“容错”监管相结合。如果实验室仪器设备因疫情无法及时验证或校准,应允许机构在通过其他可追溯方法确保数值准确性的情况下继续进行检查。

4是建立绿色通道,免除产品强制性产品认证立即申请符合免于强制性产品认证条件的防疫相关材料、设备和器材,确保相关材料和器材快速通关,尽快进入防疫一线。

3。合理维护证书,为各类企业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服务

认证机构应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期间质量认证相关工作的通知》(市场监管总局令2020年第9号)的要求,扎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认证工作。 落实市场监管总局的相关优惠措施,为注册企业的生产提供应有的便利和支持对于已经过期或需要监督、审查和重新认证的认证证书,现有认证证书的有效期应延长至疫情缓解后的3个月。对于因疫情被切断、无法接受监督审核/工厂检查的企业持有的认证证书,认证机构暂停和其他处理的时限可推迟至疫情解除后3个月。

4。加强自我保护,持续保持良好的检测认证能力。

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应按照当地党委、政府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统一要求做好防疫工作,加强机构内部管理,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做好办公场所、检测场所、检测设备、检测人员管理和消毒预防工作,避免交叉感染。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湖北省新皇冠肺炎防疫控制一级反应结束。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年2月12日020

大家都在看

相关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