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期间,燕山县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省、市法院关于防疫期间办案的决策部署,坚持服从办案,服务大局,把防疫工作作为当前的重中之重,成立了以检察长为首的防疫期间刑事案件处理领导小组,协调办理了接案、审讯、移送、听证等相关案件。同时,与县级法院共同制定了《疫情期间案件移送和开庭工作安排办法》,明确了案件移送和开庭的方式、时间和人员,为特殊时期的案件处理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2年4月4日下午,根据《办法》的规定,法院和法院通过手机网络系统成功地举行了简易程序案件和快速审判程序案件的审理。检察官、法官、被告和辩护人分布在不同的地方。四方根据庭审要求,通过手机网络和视频进行庭审,并在法庭上对案件做出判决。在充分保护被告人诉讼权利的前提下,此次审判消除了法院工作人员感染病毒的风险,节约了司法资源,提高了审判效率,促进了疫情防控期间司法工作的正常开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