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年1月30日,山东省市场监管局下发了《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过程中非法涨价认定问题的通知》根据通知,山东省与疫情防控相关的口罩、消毒剂、药品等防疫产品的价格,以及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肉类、鸡蛋、蔬菜、大米、面条、油料等生活必需品的价格,从即日起实行涨价控制,直至疫情得到缓解。上述商品购销差价超过35%的,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查处提价行为。防疫期间的价格违法行为,可以按照本通知的规定处理(中央电视台记者张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