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任务
凉山州在泸沽湖湿地自然保护区整治旅游项目中,将核心区和缓冲区内非法修建的2.35公里景观道路调整为监测、科普等用途。然而,由于完全关闭的困难,游客实际上不能被阻止进入,这种纠正只是名义上的。核心区内非法建造的公主府遗址博物馆和2个旅游码头未纳入整改范围,仍在运营。试验区有5个项目未经省林业厅批准,其中泸沽湖旅游客运站和山南村民族团结进步新村停车场仍在运行,未按要求整改。作为回应,凉山州盐源县政府于2018年5月宣布整改完成,国家林业局也于2018年8月向省林业厅提交了整改和注销数据,明显采取了欺诈手段。

整改目标
全面整改泸沽湖湿地自然保护区违法问题,对所有问题在2019年12月31日前整改完毕,满足中央和省环保督察整改验收要求
整改措施
1泸沽湖旅游客运站项目泸沽湖旅游客运站项目将于2019年3月前全面关闭,在获得相关行政许可程序后方可使用。2019年12月31日前,泸沽湖旅游客运站项目进入自然保护区试验区,取得林业行政许可手续。
2。泸沽湖风景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泸沽湖旅游基础设施项目将于2019年3月前全面暂停,并在获得相关行政许可程序之前禁止使用。2019年12月31日前,取得泸沽湖旅游基础设施项目林业行政许可,进入自然保护区试验区
3。泸沽湖大草海景观工程建设项目栈道截至2019年3月底,完成栈道的全面封闭,禁止进入并张贴禁止进入的通知,完成景观栈道预留部分4216.21米的封闭管理。到2019年6月,将编制完成《四川泸沽湖自然保护区大朝海景观栈道(涉及核心区和缓冲区)环境保护监管整改方案示范报告》。2019年8月前同意整改计划2512.6米栈道的拆除将于2019年12月10日完成。在2019年12月31日前获得保留4216.21米托盘进入自然保护区的行政许可
4。民族团结进步新村泸沽湖镇博苏村1、2组建设项目在2019年10月30日前,通过泸沽湖镇博苏村1组和2组民族团结进步新村项目,编制并审核自然保护区自然资源、自然生态系统和主要保护对象的影响评估报告。进入自然保护区的林业行政许可应当在2019年12月31日前重新颁发。
5。泸沽湖镇山南村民族团结进步新村建设工程到2019年3月底,泸沽湖镇山南村米洼文化广场的硬化地面及附属设施将被拆除,地上将种植树木和草。2019年10月30日前,通过泸沽湖镇山南村民族团结进步新村建设项目,编制并审核自然保护区自然资源、自然生态系统和主要保护对象的影响评价报告。进入自然保护区的林业行政许可应当在2019年12月31日前重新颁发。
6。公主大厦遗址博物馆和两个旅游码头到2019年3月底,公主府遗产博物馆和两个旅游码头将完全关闭。2019年12月31日前,省政府批准了《四川省泸沽湖湿地自然保护区功能区划调整》;到2019年11月30日,将编制并批准《公主府遗址博物馆和两个旅游码头对自然资源、自然生态系统和自然保护区主要保护对象的影响评估报告》。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进入自然保护区的林业行政许可的重新发放
整顿的主要工作和效果
2年3月底前,已采取措施,全面关闭太草海风景栈道,全面关闭泸沽湖旅游集散中心、泸沽湖旅游基础设施、公主府文物博物馆和2个旅游码头。11月底前,大草海景区2512.6米栈道和山南村米洼文化广场的硬化地面及附属设施被拆除。12月25日前,上述6个项目分别获得四川省林业厅167号、168号、325号、336号、337号、360号进入自然保护区的林业行政许可审批手续,均已整改。
来源|国家林业和草原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