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聊天记录自动删除_微信聊天记录可办证据保全公证 提醒:如果经过删除操作 公证员无法识别

《江南都市报》-全媒体记者李桥报道:11月21日,针对近期不少市民询问“微信聊天记录”证据保全问题,省公证员协会发出相关提醒,公证员只能对当事人生成、提取、篡改微信证据行为过程的真实性进行公证,不能证明聊天记录是否“真实”小吴,

,是一个喜欢微信在朋友间寻找各种商机的个体户。有一天,自称是公司员工的王刚主动把小吴加为好朋友,说小吴只需安装公司的光伏发电装置就可以享受国家的优惠政策并获得相应的补贴

岁的小吴通过微信聊天得知,王刚的确是一家公司的员工,公司的资质都是真实的。然而,经过一段时间的安装和运行,小吴突然发现国家补贴不能收到。萧武多次找到王刚来贯彻他的理论。王刚不承认他一开始就做出了相应的承诺。小吴手里没有书面证据,所以他只好吃哑巴亏。

偶然,小吴来到江西宜春市赣中公证处公证人建议小吴可以通过公证保存的证据来修复小吴和王刚之间的聊天记录以及公司的宣传。

公证员受理萧武的公证申请后,根据电子证据的特殊性,主要采用截图、存储打印、拍照和录像相结合的方式,从真实性、关联性和合法性三个方面进行保全确认小吴和王刚的手机微信信息一致,通过小吴的手机微信提取王刚昵称的详细信息和电话号码,点击号码。拨号后,是王刚的手机号码,确认小吴手机微信上的微信号的真实身份是王刚。

拿到公证书后,小吴立即找到王刚,要求维权。鉴于双方的聊天记录“铁证如山”,王刚和他的公司不得不向小吴作出相应赔偿,双方达成和解。公证人

表示,微信聊天记录具有互动性,内容一致,有助于减少当事人单方否认证据真实性的情况。保存微信聊天记录已经成为目前证据保全公证的一种常见形式。

当事人申请“微信聊天记录”保全证据公证,以证明“聊天记录”的真实性但是,由于微信证据的特殊性及其内容的易修改性,除公证处现场生成的微信聊天记录外,当事人向公证处提供的微信聊天记录如被删除,将不能被认定为无专业技能的公证员。此外,公证人没有参与整个微信证据形成过程。因此,在微信证据的公证中,公证员只能对当事人生成、提取和固定微信证据的行为过程的真实性进行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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