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来源:医学经济学
▍作者:宋忆宁
9年12月12日,安徽省医疗保险局下发了《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实施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9年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指出到今年12月31日, 2019年版《全国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的所有药品将在现行《全省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的基础上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

消化五类品种
第一。该通知还规定了非国家药品目录的消化安排。具体而言,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第一批40%消化任务将于2021年1月1日完成并实施从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第二批40%消化任务将于2022年1月1日完成并实施。从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剩余的20%消化任务将完成,国家统一药品目录将于2023年1月1日正式实施。在
的消化过程中,安徽省医保局将首先削减2017年我省医保药品现行目录中国家医保委员会公布的首批20种重点监控药品和4个未续签合同的品种。2020年6月30日前转出,消化2017年全国健康保险名单转出的品种、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取消批准文号的品种、安徽省健康保险委员会重点监控的品种。如果上述消化品种的数量少于40%,将组织专家选择剩余品种并确定转移品种。
此前,12月6日,天津市医保局下发了《市医保局和市人民社会保障局关于对接2019年版《国家药品目录》的通知》,排除了20种国家重点监控药品和在本轮《国家医疗保险目录》调整中从省级医疗保险目录中剔除的品种此外,2019年版的广东省医疗保险目录最近也在业内传阅,从目录中删除了包括关键监测药物在内的30个品种。业内人士预测,关键监控药物最早将在2020年面临悬崖,当地医疗保险目录最早将在2022年成为历史。
专家指出,预计20种重点监控药品将释放600多亿元资金,预计将用于“投入产出比”较高的药品支付他直截了当地说:“长期以来,许多中药饮片和制剂缺乏坚实的临床证据,“卖金”现象十分猖獗。”目前,无论是从重点监控层面还是从全国医疗保险目录层面,都应该进一步规范,以加快市场优胜劣汰。“
院外市场机会
之前,国家医疗保健局的重磅文件《关于建立医疗保险待遇清单管理制度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在地方医疗保健清单上增加了三年的“缓冲期”进行整改。一些业内消息人士还表示,国家卫生局已确认,省级补充医疗名单将在三年内按照“442原则”消化补充药物,并分别按照各省补充金额的40%、40%和20%取消补充药物根据安徽省的文件,按照“442”原则消化的各种非国有医疗保险目录将很快落地,速度快于预期。
事实上,自2017年版《国家健康保险目录》发布以来,该行业已经开始思考:“期望进入目录的高增长时代早已过去。”在收费管制的背景下,业界共识是“左为王”“但与此同时,对于许多品种来说,不进入健康保险目录或省级补充品,存活的可能性很小。
因此,有关人士指出,对于医药企业,尤其是核心产品不在国家健康保险目录内或省级补充产品不在国家目录内的医药企业,当务之急是认真梳理相关省份的健康保险补充品,盘活现有资源。具体可考虑以下指导原则:
1,“时空”:据易统计,2017年版医疗保险目录发布后,全国仍有17个省份发布省级补充医疗保险目录因此,这17个省的省级补充目录清单已成为当前关注的焦点。根据医保局公布的现行策略,参与国家重点监控名单(20种)和省级补充名单中的地方重点监控名单的企业应做好“硬着陆”准备
2,“深入基层”:以乡镇卫生院为代表的基层终端市场严重缺乏一些基本药物,急需在临床实践中得到满足此前,黑龙江等省下发文件,在基层适度释放非基本药物,或缓解基层长期存在的用药困难。因此,在取消地方医疗保险目录补充的情况下,符合基层用药特点的品种应深入基层。
3。“迁药房”:在取消地方医疗保险补充目录的情况下,符合戴德梁行零售特色的地方补充目录品种可尝试在3年内逐步将核心市场迁出药房。然而,在山东、上海、浙江和广东相继出台购买相关医疗保险零售药店改革方案的背景下,此举可能只会帮助相关企业实现“软着陆”
业内人士认为健康保险是最大的药品支付方,如果制造商想与健康保险做生意,他们需要从另一个角度考虑:健康保险管理局愿意支付哪些药品?综上所述,在全面医疗保险费用控制的背景下,未能进入国家医疗保险目录的品种和相应企业不妨进入广阔的院外市场,或许还有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