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集体所有、统分结合的土地承包制度,是我国土地改革进程中的一大创新。特别是在20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农业生产力水平总体上仍处于小农生产状态,人们也在努力解决温饱问题。这种家庭经营体制确实极大地激发了农民的劳动和生产积极性,极大地提高了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

但是随着经济和社会的不断发展,这种生产方式逐渐暴露出许多弊端,不适应时代的发展。首先,随着农业生产力的不断发展,大量的劳动力可以从农业生产中分离出来。其次,一小块属于一个家庭的土地不能使用大规模的现代农业机械,这影响了劳动生产率。另一个原因是,农民不再满足于温饱,仅靠农业产出远远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支出需求。

自上而下已成为集中土地、实施大规模农业生产、提高农业生产效率的广泛共识对此,国家提出了农村承包地“三权配置”,以实现土地集体所有制,保护农民承包地权,放开土地经营权。也就是说,国家鼓励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鼓励土地大规模集中经营。

作为回应,近年来各级采取了许多鼓励土地流转的措施,如对承包一定面积土地的农业企业或大型粮食生产者给予补贴,对承包土地的农民给予登记和认证。然而,从实际情况来看,虽然近年来土地流转有所增加,但总体气候尚未形成,大规模土地流转的局面尚未形成。这也导致了缺乏真正规模的生产和日益严重的土地短缺问题。

目前,促进土地流转和实施大规模农业生产不仅是自上而下的共识,也是许多农民的迫切愿望,他们中的许多人希望自己的土地承包耕种,并能真正脱离土地。然而,许多农民既担心又害怕土地流转。加快土地流转,必须解决以下三个问题,几千万农民将从中受益。

(1)培育一批愿意承包土地的农业企业或大型粮农土地流转是一种双向行为。一些农民愿意转让土地,一些企业或个人愿意承包经营。目前,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都愿意承包经营的土地不是太高,主要原因当然是近年来粮食等农产品价格低,承包土地规模生产需要大量的成本投入,而且要支付土地出让金,很难赚钱。在这方面,国家应该通过增加补贴和税收减免来支持农业企业或个人承包土地管理。

(2)建立一套保障土地流转的制度机制目前,虽然据说农村土地已经确认、登记和发放,但仍然没有土地流转的有效保障。大多数农村地区仍然没有土地流转交易市场。许多农民不知道土地流转后能否收回,流转资金能否及时支付。从事土地承包的农业企业或大型粮食生产商也有疑虑。合同签订后管理权能得到保障吗?如果个体农民不遵守合同,他们应该怎么办?这些都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制度来保证

(3)继续扩大农民非农就业土地流转和大规模耕种的最大障碍之一是土地流转后农民的就业和安置。这也是许多农民不愿意转让土地的原因之一。他们拥有用于种植的土地,但没有说他们赚了多少钱。至少有一件事要做。没有土地和工作,他们将变得盲目。在这方面,我们应该加强对农民就业的指导和帮助,发展第三产业,建立农业加工企业。农民除了务农还有其他赚钱的方式,所以他们自然愿意转让他们的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