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有没新型肺炎_广州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通告(第2号)

预防和控制由新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是目前的当务之急为确保所有来广州的公民和工作人员的健康安全,全面遏制疫情蔓延,根据我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应急要求,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从1月30日开始,所有到广州的市民和工作人员都可以通过“随康”聊天小程序,在14天内自愿申报和登记离境、返回广州和健康状况

2、请广州市所有公民和人员配合航空、铁路、水路、公路客运等运输经营单位和高速公路、国家级和省级公路检疫站的服务管理,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在到达广州前14天内到过湖北省的人员,应当自愿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或宾馆等居住地报告健康状况,并如实填写健康状况信息登记表。对于14天内无发热等相关症状,不具备居家观察条件的,请联系当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镇卫生院),并安排在各区设置的集中场所进行健康观察。当出现不适症状,如发烧(37.3度及以上)、咳嗽和气短时,应戴上口罩,前往最近的发热诊所。

3。广州市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用人单位应监测进入单位人员的体温,加强对员工的健康教育和健康提示,督促员工及其亲属通过“随康”微信申请注册或自愿在户籍所在地(居住地)的社区(村)注册,督促需要健康观察的人员积极联系当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中心)落实相关要求

4、请公民加强个人防护,勤洗手,勤通风,勤消毒,不参加公共集会活动,在公共场所戴口罩,咳嗽或打喷嚏时捂住口鼻,加强锻炼和健康饮食,遵守防疫控制要求,积极配合检疫观察、跟踪调查等工作,对故意隐瞒、拒绝配合的后果,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终止日期另行公告。

广州

肺炎防疫控制指挥部新冠状病毒感染

2年1月30日020

广州有没新型肺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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