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卫生和健康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冠状病毒肺炎的医疗保健及相关人员有关安全问题的通知》,
2。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署技术院校做好新冠状病毒感染引起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在预防和控制新冠状病毒
感染肺炎期间妥善处理劳动关系的通知[资料来源:株洲市人民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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