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党员能用同志_张国志:我不是党员纪委管不着我 监察法出来以后终于东窗事发

张国志:我不是党员。纪委对我的监管法律没有控制权。

五集电视故事片《国家监督》上映后终于曝光。今天,《全面监管》第二集将于晚上8点在中央电视台综合频道播出。这一事件表明,中共中央打破了党内监督全覆盖的话题。党内监督导致了其他方面的监督。通过深化国家监督制度改革,实现了对所有党员和行使公共权力的所有公职人员的全面覆盖。

2年8月29日,018,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国家监督委员会网站公布,吉林工商学院副院长张国志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在接受监督调查。这一消息立即引起了公众的关注,因为张国志被击败时不是中国共产党的党员,也不是行政机关的公务员,而是一所高等院校的副校长。

吉林省纪委专案组成员郭志勇于2018年2月获得线索。收到线索后,我们仔细确认张国志是非国家行政人员,他不是党员。

报告线索反映了张国志在担任吉林体育学院副院长期间滥用权力谋取私利的情况。当吉林省纪委得到线索时,张国志已经被调任吉林工商学院副院长。在监督体制改革之前,从事公共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管理的人员负责公共资源,行使公共权力。其中大部分不属于行政监督范畴,非党员不在纪委管辖之下,监督上存在差距。

吉林省纪律检查监督委员会第十六次审查调查办公室副主任于海峰:我们收到了类似的线索,我们感到相当尴尬。我们没有克制或调查的权力。

系统中的差距也鼓励一些人利用它。十八大后,党中央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工作,但张国志觉得自己不是中共党员,纪委无法控制自己。2015年,当他担任吉林体育学院副院长时,他利用职务之便,在从事与大学公寓楼、田径运动场、综合体育馆和实验室相关的项目时,向两位私营老板提供帮助和接受贿赂。吉林工商学院原副院长张国志:中共中央、省纪委、市纪委也发了文件。我想我和别人的事无关也有可能触犯法律,产生侥幸心理。他不是党员,可能没那么受约束。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改变了局面《监察法》明确界定了六类监察对象,不仅包括公务员和公职人员、受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共事务的人员,还包括国有企业、公共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等单位的管理人员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工作的人员。只要他们依法履行公共职责和行使公共权力,他们都属于监督范围。

2年3月和018年3月,《监察法》正式颁布实施。像张国志这样的身份不再是监管的盲点。吉林省监察厅迅速启动了对这一暂时问题线索的初步审查,掌握了张国志职务犯罪的确凿证据,并于2018年8月对他采取了拘留措施经过调查,他不仅查出了在担任吉林省体育学院副院长期间受贿的事实,还查出了此前曾在松原市副市长、吉林省体育局副局长等职位上受贿,违法所得总计数百万元。吉林工商学院原副院长张国志:对于党外干部的管理,应该说纪委处理不了。监管法出台后,仍然会有法律可以处理。事情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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