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年1月27日,记者从淄博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了解到,1月26日,一名从武汉返回的人被诊断为淄博市第二名感染新冠状病毒的肺炎患者患者于1月18日13:13乘坐高铁G316(座位号13汽车03F)于19:20到达淄博站,随后乘坐出租车(出租车已被相关部门追踪)于20:00左右返回家中发烧症状发生在1月25日发病前,
名患者于1月22日19: 00(约19:30)与姐姐乘坐138路公交车前往淄博商业大厦,在负一楼超市购物。他们大约在20:30离开淄博商业大厦,回到他们姐姐的家。他们说他们在旅行中一直戴着一次性医用口罩。有关部门正在对公共交通和旅行期间的停留地点进行相关调查。
提醒广大市民,如果在此期间乘坐公交车或去超市,应注意加强身体保护,经常洗手,并定期通风。他们应该避免去没有空气流通的封闭公共场所和拥挤的地方,旅行时必须戴口罩。咳嗽或打喷嚏时,用纸巾捂住鼻子和嘴或弯曲肘部。如出现发热、干咳等呼吸道症状,应及时到指定医疗机构的发热门诊就诊,并将可能的接触史告知接收医生。如有必要,请拨打市疾控中心24小时咨询服务电话:0533-2172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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闪电报记者张润泽淄博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