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巴彦淖尔市新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治工作指挥令
第1号
目前,全国新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十分严重,自治区于1月25日启动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级反应为全面贯彻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工作要求,坚决防止疫情在我市蔓延,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经研究决定,全市采取以下防控措施。
1、全面彻底调查对来自其他地方,特别是湖北等疫情高发地区的各类人员及其密切接触者进行检查登记,防止一户一人泄漏。如有发热症状,应严格按要求进行分组治疗,并做好跟踪监测。
2、网格管理的实施充分发挥街道社区、苏木乡镇和嘎查村联系和服务群众的作用,建立横向到边缘、纵向到末端的防控网络。采取多对一、人对人的方式,对辖区内发热、咳嗽等症状的患者和外籍人员进行全面调查和动态控制,情况严重时及时报告。坚持动员群众,群防群治,管理好自己的村庄和社区,减少人员流动
3、加强运输控制交通、民航、铁路等部门应严格按照要求进行体温筛查和卫生检疫,并首先对疑似发热病例采取隔离观察措施临时关闭高速公路和国道的一些入口,暂停客车和公共汽车,并关闭巴彦淖尔路线,以最大限度地降低进口传染源的风险
4、加强公共场所控制公共场所应全面实施“一日一消毒”措施。暂时关闭博物馆、图书馆、体育馆、游泳池、电影院、网吧、景点、KTV、洗浴中心、体育馆和宗教场所以及城市其他拥挤场所,停止任何形式的群众体育和娱乐活动,取消城乡集市、展览、灯会、节日、宗教活动、餐饮企业等群众聚集活动,不得接受集体聚餐,以最大限度地降低交叉感染和疫情传播的风险。
5、加强群众自我保护不鼓励取消或推迟所有群众自发组织的群众集会,如婚礼、葬礼、婚礼和宴会。商场、医院、餐馆、酒店和其他公共服务场所的工作人员以及出租车和公交车司机都将戴口罩上岗。教育引导大众出门旅行时尽量少戴口罩。市场参与者应履行职责,不戴口罩的人不得进入公共场所。
6、加强市场监管加大生产生活物资的配置和运输,开辟绿色通道,努力保障生产资料供应。严厉查处哄抬物价和囤积居奇行为,暂时关闭全市所有活禽和动物交易市场,严厉打击非法捕猎和销售野生动物行为,加强对野生动物疫情的监测和检查。工业企业复工前必须报经信部门批准。
7、加强流量调控工作以县区为单位,完善和充实流动转送队伍,一旦发现疑似病例,立即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对密切接触者严格实施医学隔离观察对包镇县和包村镇的乡镇干部实行责任制。苏木乡镇和社区街道的所有干部将返回岗位,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控制工作。
8、全面加强诊疗工作规范发热门诊和隔离病房的设立,加强保护和管理,严格规范可疑病例的发现和筛查,确保病例及时登记和报告加强医院管理,确保医务人员安全,防止交叉感染
9、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做好疾病预防知识的普及工作,倡导良好的健康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增强人们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通过媒体专栏、专家解读、防治手册、公开信、微型视频、农村扬声器等手段,加强对社区舆论的引导加强网络舆情控制,依法及时公开疫情信息,全面报告疫情防控工作,积极应对社会关注,防止谣言引发社会恐慌。
十、加强疫情防控物质支持重点确保当前急需的检测设备、实验试剂、防护材料等采购支出优化防控工作所需物资采购流程,科学协调调度,确保防控物资及时到达。新冠状病毒感染所致确诊肺炎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在按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后,个人负担部分由政府补助
11、加强值班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后备和领导值班制度,严格执行每日汇报、零汇报制度从1月27日起,全市各级党委、政府班子成员、各级党政机关部门、卫生、公安交警、交通管理、应急管理、市场监管、宣传和网络信息、文化旅游等与防疫工作直接相关的公职人员。,将提前结束假期,重返工作岗位。
12、加强监督和问责严格执行问责和调查制度,对执行不力、执行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应依法依纪问责
各县、区、市级有关部门要根据本命令的要求,结合各自实际情况,细化具体措施,迅速开展工作。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立场,强化责任。以高度负责任的态度、扎实的措施和务实的作风,全力防控疫情,坚决维护人民生命安全和健康。
2年1月27日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