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鞍山市公安部门一直不容忍或严厉打击袭警行为,以维护警察的执法权威。
假卡停发,疯狂抢卡造成警察受伤,4人全部被捕!
2年4月24日22时50分,海城市公安局高坨派出所的警察在沈大高速公路汤岗子收费站进行讯问时,被一辆白色的宝马汽车撞倒并压死,造成左脚骨骨折、脚背肌肉撕裂、右手三指骨折、周魏军右臂挫伤。嫌疑人陈某和赵慕儒被刑事拘留,李慕儒和朱穆里被行政拘留15天。
2年9月4日上午11点左右,一名驾驶电动车的妇女最初驾驶的是非机动车,不得不驾驶机动车。交警处罚了她。她还殴打和辱骂交通警察。结果最初是交通违章,罚款30元。这名妇女因涉嫌妨碍公共事务而被捕,并被依法刑事拘留。
2年9月8日上午7: 30左右,一辆奔驰轿车的女司机刘谋面对警方对违规行为的纠正,不仅没有停下来接受治疗,而且她还继续试图违反规定离开现场。因此,她将纠正警察的脚伤,并依法被判处10天行政拘留。
2年8月23日8: 30左右,鞍山经济开发区大道湾镇大溪街北入口的交通岗哨上,一名男子骑着自行车在一条非机动车道上由北向南倒车。当执行交通管制的值班警察上前劝阻和引导他时,这个人没有听劝阻,打了警察。他当场被值班警察制服,并被移交给当地公安机关经过调查和取证,该名男子被怀疑妨碍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十二条和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李某处以七日行政拘留和300元罚款。第二天,一名骑自行车的人袭击了一名警察。在同一个十字路口,一名男子横穿马路,出了车祸。
“袭击警察路口”撞车人过马路;

撞车人躺在路上(图片由网友提供)
网友透露,8月24日晚上7: 30左右,在铁西区大西街北入口附近,一名行人在过马路时被一辆私家车撞倒。救护车到达现场时,坠毁的人没有生命迹象
网民“脸很红”说,“当时,附近的光线太暗,道路很宽,汽车很少,私家车的速度更快,司机发现行人来不及躲闪就撞到了他们根据旁观者的说法,被击中的人大约50岁。事件发生后,有人立即报警。当警察到达时,他们及时拉出警戒线,进行车辆疏散工作。前天在这个十字路口发生了一起骑车人袭击警察的事件。当时,一名骑自行车的男子因逆行被值班警察劝阻。这个人不听劝阻,打了警察。他被警察“扔”了。
网民“胡步虎”对此表示,“袭击警察的人应该感谢警察,而不是阻止他的警察,他也被打了吗?”
网络不是法律之外的地方。在网上侮辱警察也是违法的。鞍山警方必须依法处理!
岫岩男孩在网上张贴侮辱警察的帖子并被拘留!!!
2年2月017日,鞍山市公安局王大为警民综合作战室在微信公众号上发表了一篇文章,“关注|岫岩发生了多起妨碍公务、暴力抗法和袭警案件,违法者受到了严惩!”闪光屏幕与此同时,一名岫岩年轻人在网上公开侮辱人民警察,尽管大量网民谴责了诸如抗拒法律和袭击警察等暴力行为,并赞扬罪犯受到严厉惩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张某被鞍山市公安局岫岩县分局判处行政拘留五天。有些人甚至更傲慢。他们甚至多次报警,并威胁要杀死警察。当然,鞍山警方不能掉以轻心,逮捕他们!
2年2月,019年,鞍山市铁西区男子王某因涉嫌捏造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被警方依法拘留,原因是他多次报警,并威胁要杀害鞍山市公安局铁西分局派出所所长。
年末,编者以公安部发言人郭林的话总结道:
依法惩治袭警犯罪,维护警察执法权威不仅是政治法律机关的职责,也是全社会的职责。这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预防与惩罚相结合,有效清除滋生殴打警官罪行的土壤。鞍山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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