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来源:凤凰房地产太原站
凤凰房地产新闻1月8日,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2019年12月热点公众咨询问题,并给出了详细答案,涉及公积金缴存、支取和贷款业务处理
根据公告,2019年12月,12329热线共接到43744个征询公众意见、投诉和建议的电话。其中,30,659个被自助语音接受;13,085人得到了人工回答(13,075人咨询,10人投诉)现将12329服务热线服务咨询热点公告如下:汇款服务
1,汇款服务
(1)。员工询问如何查询个人账户余额和账号。
2,员工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到分公司管理处柜台查询;
3,通过拨打12329客服热线自助语音查询账户余额
(2)单位如何为员工设立公积金账户并开始支付?
个新成立的单位依法注册,并获得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本单位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时,不再重复缴存登记,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将作为本单位住房公积金业务的唯一标识。
单位应当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经办人员持有的《太原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开户及支付信息表》和《太原市住房公积金职工开户清单》,向居住地所在中心分支机构/管理部门申请为本单位职工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办理住房公积金的开立和支付。分公司/管理部应立即处理申请。
(3)员工询问如何在移动公积金应用上进行实名认证?在
移动公积金应用上,点击“我的”任务栏中的“注销当前账户”,在主页底部选择“刷卡登录”或“支付宝授权登录”,完成实名制公积金系统认证。
2。支取业务
(1)租赁商品房公积金支取条件及数据要求?
办理条件:员工连续3个月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且本人及其配偶在本市无免费住房,在本市租住公租房或商品房的,可每12个月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缴纳租金;住房公积金账户是无担保的、冻结的,没有未偿还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数据要求:1。身份证;(2)婚姻关系证明(不需要单身员工);3、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住房公积金配套银行卡(折扣)
(2)处理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条件和数据要求?办理条件
:向本单位缴存的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6个月,不再到其他地方缴存的可申请支取。住房公积金账户是无担保的、冻结的,没有未偿还的公积金贷款。
数据要求:身份证、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住房公积金配套银行卡(折扣)
(3)新增借款人和配偶通过互联网渠道偿还贷款和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五家新银行
我中心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太原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晋中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晋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阳泉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实现了住房贷款信息的互联互通。员工及其配偶在太原市范围内有上述银行未偿还的自有住房贷款或委托住房公积金贷款。
3、贷款业务
(1)省内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是否需要提供“异地贷款存款使用证明”?省内其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
名员工在我市购房时需要向我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在遵守《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的基础上,不需要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中心申请出具异地贷款缴存使用证明。我中心将通过共享平台主动获取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员工的相关存款和使用记录,并及时完成贷款审核全省
个通过共享平台获取信息和开展业务的市中心包括大同、忻州、朔州、晋中、晋城、临汾和长治。
(2)如何在住房公积金手机APP上办理“月还款额”?
还贷员工在办理“每月还贷”业务时,应通过个人网络大厅、手机app等公积金中心提供的处理渠道申请。符合条件的,与公积金中心签订“每月还贷协议”,并按协议经营“每月还贷”业务如本协议提前终止或自行终止,如贷款尚未偿还,还款金额应提前存入还款储蓄账户。当“每月还款还款”条件再次满足时,“每月还款还款”的签约业务将再次运行。
(3)工作人员询问新购买的商品房业务是否可以转让给公众,或者部分商业贷款业务是否可以通过顺序抵押的方式进行担保。
存款职工申请新的商品房业务转让或部分业务转让贷款时,所购住房已办理房地产权利证书,并在商业银行发放商业贷款办理相应的贷款房地产登记证的基础上,按照中心的其他贷款条件,可以通过第二次抵押担保方式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