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站出现疫情_德州发布警方通告 出现扰乱行为将追究法律责任

警方通知

,为做好我市新冠状病毒感染所致肺炎的预防和控制工作,有效保护人民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良好的医疗秩序和稳定的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现公告如下:

1。

名疫区人员(包括在疫区工作、学习、工作并返回德国的德州国民)请及时到当地辖区派出所登记备案。

2、服从防控安排

防疫期间,请群众自觉维护医疗卫生秩序、社会秩序,自觉服从公安民警、辅警、医务人员、卫生防疫人员、交通管理人员、社区和村工作人员的检查和安排

3。在

流行病防治期间,严禁实施下列行为:

(1)拒绝执行有关传染病防治措施;

(2)扰乱医院医疗秩序,伤害医务人员;

(3)拒绝配合有关工作人员的检查和安排,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

(4)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和医疗卫生材料;抬高价格、囤积和囤积等。扰乱防疫秩序的;

(6)编造与疫情有关的虚假信息,或者故意传播编造的虚假信息,扰乱社会秩序的;

(7)其他扰乱防疫、医疗秩序和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

对于在防疫控制期内实施上述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特此通知

德州市公安局

2年1月26日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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