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判刑:工伤!工作中酿造奶粉属于生理需求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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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不仅包括因工作中执行公务而受到的伤害,还包括因饮用水、饮食等满足生理需求的类别而受到的伤害。所以,如果你在工作中冲奶粉时被烫伤,有必要满足你的生理需求吗?这能被视为工伤吗?最近,上海第二中学听到了这样一个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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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奶粉引起的左下肢二度烫伤
小刘正拿着杯子准备冲奶粉时,不小心被白开水烫伤了左腿,现在痛苦地蜷缩起来同事们看了这个,赶紧把小刘送到医院!小刘伤口治疗后,医生诊断为:左下肢二度烫伤
小刘向区人民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接到申请后,区人民社会保障局发现小刘的情况符合工伤认定范围,并做出了工伤认定决定。

但是小刘的雇主公司a拒绝接受,认为员工在工作期间除饮用水以外的饮食行为造成的伤害不是工伤,他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工伤认定决定。
法院判决:
酿造奶粉属于正常生理需求类别
一审法院认定,
小刘在工作中酿造奶粉的行为没有超出工作中满足正常生理需求的范畴,可视为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受到伤害。区人民社会保障局对所称工伤的决定并非不当。一审法院驳回了a公司的索赔甲公司对该决定提出上诉。
二审法院认为,
工人在工作过程中满足其必要和合理生理需求的行为是从事劳动工作的先决条件,是劳动权利的一部分,应当受到法律保护。
《工伤保险条例》第14 (1)条规定,“工伤原因”包括直接工伤原因和间接工伤原因。工人在工作过程中满足正常生理需求的饮食,只要在一定的合理范围内,就可以被视为工作的一个组成部分。
奶粉是一种冲便饮,只需要少量的劳动和时间。因此,小刘在工作中酿造奶粉的行为并没有超出工作中满足正常生理需求的范围。虽然它不属于直接履行工作职责,但它也是为了更好地履行工作职责。这是一个间接的工作原因。最初的判断并没有不当。综上所述,二审法院驳回了上诉,维持原判法官
表示,
名工人因工作中符合合理生理需求的行为而遭受的伤害应被视为工伤,雇主不应被过分排斥和批评。同样,对工人的法律保护应该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在实践中,“合理生理需求”概念的范围不能无限扩大。应当结合工人的性质和工作环境进行分析和界定。资料来源:上海市第二中学法院
通讯员:齐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