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共一级响应_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布响应自治区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的通知

1992年1月25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开始对自治区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一级反应。经自治区党委、兵团研究决定,兵团将从1月25日起对自治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一级反应,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实施最严格的措施。特此通知

兵团党委办公厅

兵团办公厅

2年1月25日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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