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资讨薪_法律援助终结漫漫讨薪路 为18名农民工追回30余万元劳动报酬

近日,从江县司法局法律服务中心追回了包括石某在内的18人的全部欠薪,共计309,650元。

2年2月至2019年7月,石某等18人在南雄市敦芳镇的一家合作社工作,从事黄烟种植和采收。在此期间,他们的法定代表人龚某只支付了部分生活费。2019年7月初,石某等18人按要求完成了种植和收获任务龚某未能按期支付385250元石某和其他18人多次向龚某索要工资,但都失败了2019年7月29日,在南雄市信访局的帮助下,石某等18人每人领到了4200元的工资。当天,龚如心承诺在2019年8月5日前支付剩余工资309650元基于对龚如心的信任,他们回家等待工资的支付,但是龚如心没有遵守诺言。

石某等18人在多次上诉不成功的情况下向从江县司法局法律服务中心求助。经审查,石某等18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本着优先办理、快速审批的原则,钱莹律师事务所律师立即被指派承办协助案件。通过律师与龚某的接触,详细解释了相关法律法规,并敦促龚某尽快支付剩余工资。经过协调,史久镛等18人与龚如心达成和解协议,全额支付欠款309650元。

|自1992年019年以来,从江县司法局开辟了一条法律援助的“绿色通道”,为在全县建立档案的贫困家庭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援助,帮助精确扶贫,至今已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67起。(肖玉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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