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黄岛区禁放_“谁执法谁普法”:青岛市公安局李沧分局大力落实烟花爆竹禁放工作

《青岛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经青岛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修订,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批准。它将于2020年1月1日生效2020年是禁止烟火的第一年,也是至关重要的一年。为进一步推进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工作,青岛市公安局李沧分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按照上级指示和计划要求开展工作。

青岛市黄岛区禁放

李沧分局制定并发布了《李沧分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工作计划》,成立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和专项工作办公室,副主任张一成召开了部署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工作会议,会上部署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工作,并要求各派出所根据工作计划中的职责分工加大宣传力度, 切实把宣传工作推向群众“家门口”,达到“进楼进家,家喻户晓”的效果,加大积极引导,确保积极声音成为主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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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年12月2日至12月6日,李沧分局组织警方在全区开展宣传周活动12月6日上午,李沧分局在各区组织了80多人举行“不放行宣传日”活动。该活动设立了12个宣传点,分发了1万多份宣传材料。分局公安大队安排专人对各区宣传点的宣传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参与宣传活动。在此期间,共印刷和分发了20,000份宣传材料,制作并在管辖区悬挂了30面旗帜。协调相关单位在发光二极管屏幕上播放宣传标语,起到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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